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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vember 30 穿裙子的桃子……
哈哈,发出帖子没一小时,小豆子就被好心人领养啦! 哈哈……真好……谢谢热心好心的大家! (以下是招领启事……哈哈,活动已经结束了!) 可爱的桃子说: “这是我两个多月前从楼下捡回来的流浪小猫,当时大约三个多月,挺瘦的,起了名字叫小豆子;照片是一个月前拍的,现在挺胖的,已经完全适应了家居生活;由于我家里猫很多,照顾不过来,希望有人能领小豆子回家,终生爱护它,给他更好的生活。有意向者可以加我qq联系:xxxxxxx,桃子!” 小豆子简介:白色长毛男猫,约五个月大,双眼蓝色,眼神忧郁; 吃猫粮,会用猫砂,平时很安静乖巧,从不添乱。 因为是比较纯的白毛蓝眼睛猫,所以耳朵是听不见的,请注意! (为方便上传,图片压的较厉害,可能不是很清楚,小猫还是很漂亮的!) 又及:由于工作较忙,没时间带他去手术,如果有人愿意领养,桃子可以出绝育的手术费。再次谢谢! 粥粥顺便说一下,加上了小豆子,桃子的小房子里就有10只猫了!!! 大家都来帮助亲爱的有爱心的桃子吧! 桃子家的大会餐场面……(只是一半的成员哦……) November 21 大买卖……November 09 软广告…… 外加比较得意的事情一桩!嘿嘿……
![]() 呃……可能有点冷…………工作嘛……大家谅解…… 下面是比较牛的事情!!!
老罗的博客地址?不会不知道老罗是谁吧?赶紧google一下,然后收藏起来!http://www.luoyonghao.net/blogs/laoluo/Default.aspx 另外,也赶时髦搞了个域名,这样来博客就方便些。www.ptzzz.com 用的是“胖兔子粥粥”拼音的首字母。 快捷输入法是:在地址栏敲“ptzzz”,然后Ctrl+回车,自动添加前后缀。(某些浏览器好像不支持,会变成“.com.cn”……) 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周末回家,在老家办喜事……又结一次婚,不会算重婚吧?哈哈…… 哦,很多同志发觉,小红包没有上色,哈哈!改正! November 06 继续继续!痛苦在继续。
欢乐也要继续的……
大家久等了!!!!
![]() 另外,“疯瞧爷博”同志请我为一位生病的女孩子留个祝福的链接,
他希望“通过日志.给她多积累一份的祝福和看到生活延续的希望”……
嗯,那位不知名的小朋友,加牛!
活下去吧!痛苦和欢乐都会继续下去的!!美好的日子等你。
November 04 秋风秋雨愁煞人!旧作……稍稍改了一下而已……
不想讨论“为什么要爱狗”,也不必讨论,爱不爱都是各人的自由。 在民主平等和谐的法制社会里,自由是靠法律来保护的。 当法律缺失或者有很大争议的时候,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的人民政府,必须要谨言慎行。 养狗人不守法,严重侵害了不养狗的人的权益,是因为法律不健全,约束力不够。 有关单位简单粗暴地解决人民内部矛盾,也是因为法律不健全,无法可依,但又不能不管。 其实最缺的,是法律!!是经过公示经过广大人民群众探讨商议以及不断修订的成熟的法律! 因此,大力呼吁为规范饲养宠物的行为修订法律!!!大力呼吁为动物保护立法!!! 在较为成熟的法律法规出台之前,恳请有关单位停止盲目草率冲动的行为。 请大家来帮忙拨乱反正,在正常的途径下: 1.大力呼吁动物保护和规范饲养宠物的行为的立法!(签名征集活动已经展开!)。在这里! 2.向国际社会呼吁,具体做法,看这里! 3.约束自己饲养宠物的行为。 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曾经有一阵,为了整治行人乱穿马路和自行车乱闯红灯,实行过比较大额的罚款。确实好过一阵。 然后就有乡愿出来说,啊呀我们是礼仪之邦,要以德服人……结果取消。 结果到现在交通秩序还是那个熊样。 随地吐痰扔垃圾的事也是如此。 宠物饲养管理也是如此。 没有约束力的法律叫什么法?我们是法制社会!!去你的“以德服人”!!!! November 01 人做错的事,让人来承担!据新浪网报道,北京市本月将入户查处非法养犬。 (消息来源:http://news.sina.com.cn/c/2006-10-26/010510325127s.shtml) 在世界人民瞩目的时候大开杀戒, 在法律尚不明确的时候贸然行动, 在制定实施计划的时候简单粗暴, 这次行动可谓愚蠢至极。 这次行动也许不会失败,但最终失败的将会是谁,谁都知道。 当然,他们也许不在乎,他们也许根本不懂得在乎。 我不养小动物,但我誓死捍卫小动物们生存的权利。 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声明一下:我坚决支持严格的规范管理。但是这是建立在基本完善的制度上的。 像入户、扑杀这种社会影响极大的行为,怎么可以不慎重?? 再者,面对已经和饲养者建立了深厚感情的非法饲养动物,就只有“杀”一种方法吗? 养宠物的人与不养宠物的人之间的矛盾,以及各自的权利义务,要依靠法律来制定! 政府职能部门长期缺位失职不作为导致的今天的局面,凭什么要群众承担? 另外,所谓的疫情有那么严重吗?上面链接的报道说,“去年以来本市卫生部门共接诊狂犬病9例,其中外地人在外地发病进京就诊7例,外地人在京发病2例。”也就是说,根本连一个本地人得病的都没有!!!! 最后重申一下: 坚决支持严格规范养宠物者的行为!保护不养宠物者的权益!呼吁动物立法的早日出台! 坚决反对直接扑杀动物的粗暴野蛮原始倒退行径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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